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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發布日期 : 2021-05-11
最新通知:學生繳交申請件至學系截止日,統一延期至110年7月15日止,可採郵寄申請。申請表內「導師簽名」欄可免簽。
 
110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
如欲提出申請,請於7/15中午前提交個人申請書(如附件)及指定證明文件至系辦。
 
明:  
  一、 依據「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如附件一)辦理。
  二、 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敬請轉知各班級導師輔導有需要的同學申請。
  三、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每期以3個月計,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000元整。
  四、 請各學系訂定並公告系內申請時間,按照附件實施辦法受理審查同學申請,於110年6月18日前將學系初審合格彙整名冊(如附件二)、個人申請書(如附件三)及指定證明文件擲回學務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系送生輔組夜間辦公室承辦人)彙整提報就學獎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五、 請各學系通知申請同學至學生事務處獎(助)學金系統(http://smis.fju.edu.tw/fjugrant/)
     (一)搜尋「清寒助學金」項目,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
     (二)於「個人設定」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
  六、 各系若有特殊情況之同學,需要增額補助者,請於彙整名冊上依優先別排序註明原由,以憑送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查。
  七、 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0年10月至12月,請各學系於每月25日前提報助學金請領名冊(附件四)送生輔組請款核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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