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島蕾獎學金SCHOLARSHIP
實施辦法
11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適用辦法條文
112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適用申請表件

第一條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葉島蕾紀念基金」由葉島蕾系友留學美國時期的校友黃再添、楊淑卿夫婦於2020年率先捐款美金35萬元所成立,期待其他校友繼續捐款,共襄盛舉嘉惠後進。未經捐款人(含其代理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為紀念、發揚、傳承天主教輔仁大學社會系(下稱本系)第一屆系友葉島蕾關懷社會、愛國愛人、敢言敢行的精神和典範,本系依據「輔仁大學社會學系葉島蕾紀念基金設置要點」制訂「葉島蕾獎學金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前三年由捐款本金中提撥至多10萬美元、第四年起每年以基金孳息永續發放「葉島蕾獎學金」 (下稱本奬學金)。
 
第二條    獎勵名目與金額:
一、入學奬學金:對本系重點研究主題展現高度熱情與深入認識之碩士班新生通過審核後得擇優奬勵。獲奬勵者,在進入碩士班後第一年可獲得奬學金至多5萬元,依核定金額於當屆入學第二學期註冊完成後發放。
二、勵學奬學金:本系學生若展現出追求學術卓越之具體作為,經申請並通過審核後得提供奬學金加以鼓勵,金額由審查委員會審議核定。
 
第三條

本獎學金設審查委員會,由本系系主任擔任召集人,本系專任(含專案)教師為當然委員。委員會須於受理申請後一個月內召開,並依申請學生所備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採共識決。  

第四條    申請說明:
一、入學獎學金與社會系碩士班獎學金不得重覆領取,並由系方逕自查核新生資格後,將名單提交審查委員會進行確認並審核發放金額。
二、申請勵學獎學金者需填寫申請表,並經本系至少1名專任(含專案)教師推薦。
 
第五條
獲奬者應於審查會議核定金額後一個月內撰寫感謝函送交系方。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113學度起入學之學生,並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報請院長核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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